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以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都按劣药论处。药物过期后不仅仅是药效降低,甚至还
通常药品标签上会注明有效期的年月,就是指可以使用到所标明月份的最后一天,次日即无效,如有效期至2017年7月,是指有效期到2017年7月31日为止,8月1日即无效。
有的药厂生产的药品有效期会注明为年月日,如有效期至2017年7月31日,则表示2017年8月1日药品就无效了。
还有的药品会标明生产批号(20170701)和有效期(2年),表明该药可用至2019年6月30日。
须谨防的是,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等于保险期。如果保管不当(如:应冰箱低温保存的药品却置于室温中),即使在有效期内,也可能引起药品变质失效。
但也有很多市民经常会托朋友从国外、境外带回进口药物或营养品、保健品,由于上面没有中文标识,久置家中,药品过期了也不知道,依然照常服用,因此,患者应及时查询所购进口药物的药品说明书。
其次,可借助于药品的外观形状有无变化,识别有效期内的药品有无变质。变质的药品一定不能继续服用,一旦家中药品发现如下现象,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