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徐毓才解读最新医改工作任务

  8月28日,即全国深化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次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

  与往年医改重点任务比,今年的《通知》有些“与众不同”。一是下发时间不同,往年较早,比如2017年是5月5日,而今年是8月28日;二是往年下达的任务均是全年的,而今年特指出是“下半年”的任务。

  纵观《通知》,今年只有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七部分50项重点任务。与去年相比任务数目减少了20条,但却是“新意多多,干货满满,亮点纷呈”。

  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5〕70号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随后在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要求:分级诊疗制度作为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务必取得实质性进展。

  但实际上,分级诊疗的推进并不顺利,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门可罗雀的现状仍然存在就是证明。因此,这次《通知》除了继续抓住医联体和签约服务两个抓手之外,更加注重采取综合措施。

  首先是注重价格和医保支付的引导。《通知》指出,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指导各地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但这一点其实并不新鲜。所以《通知》同时指出,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政策,加强考核评价,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做实做细服务。在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方面,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考核,落实牵头医院责任,调动牵头医院积极性,加强行业监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从这些任务可以看出,未来分级诊疗的工作将在激励、保障与考核上,下更多功夫。

  此外,在强基层方面,要特别注重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落实。通过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

  此外,《通知》还对注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出了要求,并更加注重完善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服务价格、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来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远程医疗服务。

  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方面,主要有9项工作。内容方面无非是价格改革、落实规划、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等老套提法,但新意频现。

  一是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除了继续坚持“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思路外,又提出“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允许地方采取适当方式有效体现药事服务价值”,这是之前没有的。

  二是在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时,提出“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这一点也与往年“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不一样,而且再次提出“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并明确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三是在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方面提出“推进医院章程制定”的时间表,即到2018年底,各省份选择辖区内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并要求所有三级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在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方面,《通知》提出的“制定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由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牵头负责,颇具想象。

  而对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并再次提出促进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人事薪酬等政策衔接。其实,这是一个难度比较大的老问题。

  在以往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由于公立医疗机构总体处于技术和市场的双重垄断地位,就出现过少数医疗机构抵制或变相抵制付费方式改革,不愿意向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或者推诿病人、转嫁费用的情况。

  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今年没有提出很多类似于药占比、耗材占比、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等控制指标,而是着力于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违法问题。

  一是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被重新提起。按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每三年一个调整周期,第一版是2009版,第二版是2012版,按理说2015年应该出第三版,但一直没有公布。

  就在人们普遍认为“基本药物”已经被抛弃之时,《通知》重新提出。今后是否有新的动作,值得关注。《通知》要求“制定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推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是否意味着“基药免费提供”的传言要坐实?

  此外,在药品降价上,《通知》表示,将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这一点已经有正式消息证实,会在4个直辖市和7个计划单列市进行试点,但能否明显降低药品价格存疑。

  而《通知》提出的“制定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和过度医疗检查的改革方案”,实际上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还要等具体方案的出台。

  制定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等,也许能给取消以药养医开辟另一条新的路径。

  在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方面,《通知》明确,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这在此前国务院文件已经做了安排,也是对新组建的国家卫健委的考验。

  《通知》还明确,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特别指出要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原则上按年度进行,考核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与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薪酬总体水平、负责人晋升和奖惩等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选择1—2个地市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在推动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上,并没有安排公检法部门负责,很可能这个“联合惩戒”不易落实。

  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通知》提出,要围绕区域重点疾病,以学科建设为抓手,在全国建立若干高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联盟,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未来,医疗中心和专科联盟很可能成为城市大医院再次发展的重大机遇。

  还可以肯定的是,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再次提高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质扩面。

  同时,《通知》提出构建慢性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处方。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指南。开展安宁疗护试点。

  长期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基数大、增速快、未富先老,形势异常严峻,这些工作的提出意味着,国家层面正式吹响了应对慢病的“集结号”。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出了重要举措。

  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方面,社会办医仍然是重点支持方向。《通知》特别提出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多点执业”“医疗责任险”等相关政策也再次被提及。

  此外,《通知》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也做了详细规划:推进智慧医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诊疗信息共享,制定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正如《通知》所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重点难点问题,勇于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抓落实、见成效,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投入保障可持续、健康事业得发展。

  因此,尽管安排的是半年的重点任务,实际上是给今后深化医改工作指明了方向。由于《通知》特别注重立足做细做实,特别注重动力机制建立,相信持之以恒抓下去,医改一定会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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