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新冠临床试验已开启:避免药品战争,这一招会否成为最后的护盾?

  多项新冠临床试验已开启:避免药品战争,这一招会否成为最后的护盾??缺口罩早已不是新闻,口罩产能增加才是新闻。甚至有人揣测,某些国家不建议普通人平时戴口罩预防新冠,是因为口罩紧缺。

  这种揣测显然是不够严谨的,毕竟在以前不缺口罩的时候,在许多国家关于流感的防治指南当中,普通人戴口罩可否有效预防流感也没有严格证实。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不建议大家都戴口罩确实可以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毕竟出一趟门就得消耗一个口罩,我们实在是浪费不起了。

  目前,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开始严格管控自家的口罩。二月份时,云南大理扣押了发往重庆的口罩,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在这种特殊时期,截留他人的救命之物,性质之恶劣可想而知,最终,大理市委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受到云南省委的严肃处理。

  随着疫情全球扩散,口罩之战也越演越烈。前几天,德国拦截了瑞士 24 万只口罩,拦截了意大利 83 万只口罩,法国更是直接取消了英国政府下的上百万只口罩订单。欧洲列强间围绕着巴掌大的口罩,差点引发了外交纠纷。

  「欧洲团结是不存在的,写在纸上的不过是童话罢了」,塞尔维亚总统的这句话,这让人不禁想起中国的一句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3 月 16 日,美国宣布新冠疫苗临床试验开始,首位志愿者已接种候选疫苗。仅仅一天之后,3 月 17 日,中国也宣布成功研制出新冠疫苗,准备启动临床试验。

  短期控制突然爆发的传染病,可以采取严格隔离的手段,但希望永久消除一种传染病,人类只能借助疫苗。

  自从 1796 年夏天,英国医生 Edward Jenner 发明第一支天花疫苗(牛痘疫苗)以来,人类花了大约两百年时间,才终于消灭了这种世界头号烈性传染病——18 世纪,天花在全世界夺走大约 6000 万条生命。

  1962 年,顾方舟教授发明了预防脊髓灰质炎的口服减毒活疫苗(糖丸),小小的糖丸,让数十万中国儿童免于致残。2000 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彻底消灭了脊髓灰质炎野生病毒的传播。

  包括前几天很火的概念「群体免疫」,若是没有疫苗的免疫,单靠人传人感染获得自然免疫,一个国家的医疗系统可能早在实现群体免疫前就先一步崩溃了。

  换句话说,哪个国家能够先发明出某种传染病疫苗并大规模推广,哪个国家就可能最先消灭这个传染病。

  不同国家的科研实力和公卫水平是差别巨大的,就像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一个国家一种防控模式,其中没有最优解,大家都只是在寻找最符合自己国家国情的防控模式罢了。

  有些国家的疫苗已经投入临床试验,有些国家八字还没一撇;有些国家的抗疫储备中光是抗病毒药品就有好几种,有些国家则是捉襟见肘。

  在经过许多好莱坞及国产大片的教育之后,有些人不禁开始担心一个问题:在新冠疫情最严重的情况下,某些国家有没有可能把疫苗和药品作为武器?

  在前两年热映的一部国产电影当中,一条重要的线索就是病毒和疫苗。由于非洲某国病毒肆虐,当地政府无反政府武装不惜一切代价要找到来自中国的陈博士,因为陈博士在病毒的疫苗(其实是抗体)研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在电影里,谁手里有疫苗,谁就能控制疫情,最终控制一个国家。

  就像核武器一样,一个国家有没有核武器,在国际上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至今为止,人类只用过两次核武器。但为了保护国家,这东西不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半个世纪前要不惜一切代价地研制自己的原子弹。

  原子弹的原理其实并不复杂,设计图纸甚至很容易在网上找到,这东西的难度主要在于获得原材料。对于药品和疫苗而言,它们的原理其实也不复杂,在上市之后所有的分子式和制作工艺也是公开的,但其他国家不能随便仿制,原因在于它们有专利保护。

  在药物界,有个著名的「双十」定律:研发一款药物通常需要十年时间,耗费十亿美金。专利可以保护科研人员和企业的利益,专利也是促进药品研发不断创新的基石。一般药物的专利保护期通常为 20 年,这意味着,在一个药物申请专利的 20 年内,其他公司不允许仿制相同的药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专利也可能成为壁垒。尤其是在一些疫情严重、有效药物品类单一且专利掌控在他国药企手里时,甚至可能威胁国家安全。

  如果疫情严重,某个国家突然发明了有效的疫苗或者药物,是否会出现借着专利保护向其他国家漫天要价的情况,上演有钱就能活命、没钱就只能自生自灭的悲剧?

  在漫长的历史中,人类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制度和政策法规促进科学和文明的进步。然而,重视生命才是现代文明的核心,为了避免专利制度妨碍治病救人,在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中都有最后一条救命的制度——药品的专利强制许可。

  简单来说,药品的专利强制许可就是:当一个国家出现公众健康危机时,政府有权不需要药品专利权人同意,直接授予第三人使用药品专利技术。

  在疫情大规模爆发、国家紧急需要大量某一类药物的时候,政府通常会与掌握专利药物的药企协商,希望授权或者降低价格,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会轻易动用专利强制许可,因为一旦动用就意味着谈判破裂。

  泰国和巴西都曾因为艾滋病疫情动用过专利强制许可。泰国是东南亚艾滋病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06 年,泰国政府对进口的抗艾滋病特效药物颁布了强制许可,包括来自美国默克公司的依法韦仑和雅培公司的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就是此前国内曾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的克力芝),指定泰国一些药企可以生产这些药物的仿制药。这一举措使得泰国本土的艾滋病患者药物开支降低了三分之一到一半。

  2007年,巴西政府因为严重的艾滋病问题向依法韦伦动用过专利强制许可条款,可能是有了泰国的前车之鉴,默克公司主动宣布降价 30%。然而巴西政府表示这个降幅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最终还是由本国的一家企业仿制依法韦仑。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专利强制许可并非发展中国家的专属,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曾经几乎动用过这一条款。

  2001 年,911 事件之后,美国接二连三遭遇邮寄含有炭疽杆菌邮件的恐怖事件,在美国和加拿大民众间引起巨大恐慌。而当时有效治疗炭疽的药物西普罗(Cipro)是德国拜耳公司的专利药品,一时间销量暴增,许多药房都出现了缺货现象,因此美国民众强烈要求终止拜耳公司的专利权。

  在许多国家的专利法中,专利强制许可并没有严格的范围,药品、疫苗都可以被强制许可,在国家紧急状态时,政府有权启用专利强制许可,避免专利制度成为医疗产品生产的障碍。

  迄今为止,中国仍未启用过任何一次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我们更希望的是能研发出我们自己的特效药物和疫苗,让自己的国民早日走出疫情的阴影。

  无论是哪个国家,专利强制许可条款都很少被使用到,它如同核武器一样,可能是一个国家最后的护盾。但其实人们更应当深思的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愿意走到启用核武的地步,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命运兴衰寄托在小小的药品之上。

  「今天全球最大的灾难危险,已不是核战争,而是高传染度的病毒。但我们却全然没有做好准备,我们在防疫系统的投资太少了。」——2015 年,比尔盖茨TED 演讲。(责任编辑:gyou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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